一、职业名称:纺织针织染色工
二、职业编码:6-10-05-08
三、职业分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纺织、针织、印染人员 >> 印染人员
四、标准发文:劳社厅发[2005]1号
五、包含工种:网片染整工(07-114)
匹染挡车工(17-052)
染色小样工(17-068)
染纱挡车工(17-071)
成衫染色工(17-106)
绞丝染色工(17-184)
染色机挡车工(17-263)
打卷机挡车工(17-264)
打底机挡车工(17-272)
印染工艺仿样色工(17-298)
▲染纱挡车工(17-327)
六、职业描述:操作染色机,进行纱、线、丝、织物染色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操作染色打样设备,根据标样仿染色样,提供制定染色工艺处方的技术数据;
(2)检查织物平整度、毛效、幅宽、含碱度等;
(3)操作染色机控制温度、时间、压力、车速等,对纱、线、丝、织物进行染色、预烘、固色、皂洗等;
(4)核对标样,判别色光和深浅,检查色差、色条色花、纱线丝断头等;
(5)发现并处理染色过程中的异常现象;
(6)清洁保养设备,处理运行故障;
(7)填写生产记录卡。
注:职业描述以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为准
七、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纺织染色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染色机,进行纱、线、丝、织物染色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⑶本职业学徒期满。
----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 取得本职业资格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⑷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毕业证书。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⑶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⑷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4年以上。
----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⑶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初级、中级、高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120分钟。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5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染整实验室或实际染色生产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