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事件和突发事件干预预案
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内容的工作重点是以学院日常生活为主要范围,以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预防性、发展性心理危机干预。为了更好的应对危机事件,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专兼职辅导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D508。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第二条 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程序与措施
1、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信息收集程序
(1)辨别所有与危机事件相关的事实;
(2)报告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学校心理中心
(3)与有关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学院;
(4)确定与危机事件发生相关的、受影响的人员名单。
2、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报警程序
(1)必要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2)与校心理健康中心取得联学院;
(3)确定是否启动学院心理危机预案;
3、学院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工作组的行动程序
(1)必要时,由学校管理者或安全保卫人员引导悲伤的学生到心理干预人员所在的地方;
(2)考虑和拟定准备给学生家长的信(包括具体情况、问题分析、应对措施、家庭指导、联学院电话等);
(3)专业工作组成员为学生提供发泄情绪的机会,心理干预专业工作人员为个人或小组提供心理引导和督导;
(4)与处在心理危机高危状态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联学院,考虑召开与心理危机干预相关的家长会;
(5)为高危状态的学生安排继续接受心理咨询的途径;
第三条 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应急处置
(1)预警信息传递报告。
在学校发布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的预警后,学院部要立即报告预警信息的传递情况,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做到学院内的人人皆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心理危机干预的应急响应。
在学校发布暴力、冲突、伤害事件预警后,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开始启动。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成员集中,针对可能发生的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的性质和危害,启动心理危机预防性干预措施,并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可能引发的心理危机进行预防性干预的内容有:
·对暴力、冲突、伤害事件性质和危害的认识。
·在暴力、冲突、伤害事件时的自我安全保护。
·对可能引发事件的个体或群体开展引导性和矫正性的心理危机干预。
·面对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时的自我心理调节。
3、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现场的应急措施
(1)全力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根据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好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保护,全力以赴做好师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及时将学生和教师转移到安全地带,协助医疗救护人员把受伤者送往医院。
(2)主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成员要直接进入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的现场,与参与危机事件干预的其他人员密切合作,对肇事的双方开展面对面的心理引导和心理干预,尽可能降低事件的危害程度。
(3)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成员要指导班级管理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对受到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影响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及时的心理援助。
(4)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成员要及时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和群体,及时进行引导性干预和心理辅导。
4、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后的应急措施
(1)在学校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或者当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警报解除后,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要及时组织各学部、院学院展开危机后的心理危机干预。
(2)心理危机干预专业组要对在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必要时应及时将他们转介到精神卫生医疗部门。
(3)心理危机干预专业组要与学校公安部门合作,对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的肇事者进行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排查出由于受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影响而发生严重心理失衡状态的个体或群体,列出详细的名单。同时,展开危机事件后的心理危机干预宣传。
(5)安排专门的地点或场所,对心理危机高危人员进行直接干预和心理辅导。
(6)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人员,应及时转介到有关精神卫生医疗部门。
应对学院暴力、冲突、伤害事件的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和组织系统,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方法,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同以上预案。
材料学院党总支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