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入住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寝室入住手续,按照指定的寝室入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寝室,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 入住学生应该自觉遵守学生公寓作息时间:公寓大门早晨6:30开启,晚上23:00关闭.学生不得无故晚归,晚归学生必须说明原因在值班室登记后方能进入,公寓大门关闭后,因特殊情况需出门的,需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才能出门。
第三条 学生公寓寝室供电时间:周一至周日早晨6:00—晚上23: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停电。
第四条 入住学生必须共同遵守学生公寓门卫管理规定,非本公寓人员不得入内.男、女学生不准互串寝室,未经允许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第五条 件物品、(大包、大箱)贵重物品(如:计算机包括手提计算机)出公寓门,必须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在管理室进行登记核实后方能出门。
第六条 非会客时间,谢绝客人来访;会客时间为:15:30-18:00,来访客人(同性)若须进入公寓的,必须凭双方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进行登记并保证在18:00以前离开,方能允许进入;来访客人(异性)仅限学生家长若须进入公寓的,必须凭双方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进行登记并保证会客时间不超过20分钟方能进入。
第七条 入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娱乐次序,不得从事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财物安全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 学生公寓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观看,传播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的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存放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毒品,严禁向楼下扔酒瓶等危险物品或其它物品。
第九条 入住学生应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盗。室内不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存折应加密;计算机等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上课或离开寝室时,手提电脑请随身携带或到公寓管理室临时寄存,假期期间计算机请按要求寄存;室内无人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寝室钥匙不能借给外寝室人员,钥匙遗失必须马上通知管理员,以便及时更换门锁,门锁不牢请及时报修,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门锁;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严禁攀爬、站、坐在阳台外墙、窗台上,严禁从阳台翻入相邻寝室等危险行为,违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入住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消防条例》,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
入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防火安全规定:1、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准使用电炉,水煮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交流电器;2、允许使用的学习,生活电器设备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用电安全标准。3、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4、不准焚烧杂物和烟花爆竹,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炸等物品。5、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6、不准损坏公寓消防设施,不准在楼道和寝室内停放自行车。
第十二条 入住学生应该爱护公寓的公共物品和公共设施.室内设施不得擅自搬动,未经允许寝室桌椅不得搬出公寓,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入住学生应该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搞好室内清洁卫生,做到每天小扫除,周末大扫除,生活用品,书籍摆放有序;爱护环境卫生,不向门外,楼道,窗外乱扔,乱倒垃圾,脏水和废弃物。不要随地吐痰;严禁在公寓内喂养宠物。
第十四条 不准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形式经商活动,禁止在寝室内和宿舍公共区域乱写乱画乱张贴,禁止张贴商业广告,启事,信息等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位置。
第十五条 入住学生应按月缴纳超额水电费,不得无故拖欠。室内设施或门窗需维修请按规定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并办理相关手续,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的工作。公寓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同学服务,及时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拖延,维修人员应及时维修。
第十六条 入住学生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公寓管理人员,以及学校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十七条 入住学生因毕业或其它原因变更寝室或离开寝室,必须按要求办理验收寝室等相关手续,方能离开公寓。
第十八条 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将与学生德育成绩、评优、入党、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以及学生所在系学生工作考核挂钩。
第十九条 学生在公寓内违反学校纪律将按学校相关纪律处理,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欢迎监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如有意见请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和房间号码或电话号码。以利查证和处理。学生公寓管理科愿同您共同遵守以上规定,遵纪守法,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共同建设安全、文明、整洁、优美学生公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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